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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不但是一種創造溝通,並傳達價值給顧客的手段,也是一種促使企業獲利的過程。企業中任何支出都是成本,唯有行銷是可以直接帶來獲利,市場行銷的真正價值在於為企業帶來短期或長期的收入和利潤的能力。而品牌就是識別標誌,也是一種企業價值理念與商品品質優異的核心體現,它建立的目的是要讓消費者無意識地將特定的產品或需求與品牌精神連結在一起。

網際網路的迅速發展改變了企業與顧客的互動方式,創造了不同的服務模式,過去消費者的購物決策過程是由商家將資訊傳達給消費者,並經過一連串決策心理的活動後付諸行動,這個滿足消費者購買需求的過程稱為AIDA模式,然而隨著購買頻率的增加,消費者會逐漸累積購物經驗,且會影響其往後的購物決策,因此網路消費者的模式就多了兩個S,形成AIDASS模式:

  1. 注意(Attention):網站上的內容、設計與活動廣告是否能引起消費者注意。
  2. 興趣(Interest):產品訊息是不是能引起消費者興趣,包括產品所擁有的品牌、形象、信譽。
  3. 渴望(Desire):讓消費者看產生購買慾望,因為消費者的心情會影響其購買行為。
  4. 行動(Action):使消費者產生立即行動的作法與過程。
  5. 搜尋(Search)與分享(Share):消費者透過各式網路平台,搜尋網友對該項商品的購買使用心得,也在網路上分享與交流,做為行銷的終極武器,不僅能迅速傳達到消費族群,也可以透過已消費族群分享到更多潛在的目標族群。

網路行銷是一種雙向的溝通模式,能幫助無數在網路成交的電商網站創造訂單和收入,跟其它行銷媒體相比,網路廣告的轉換率(Conversation Rate)及投資報酬率ROI(Return of Investment)最高。它透過電腦及網路設備來連接網際網路,並且在網路平台上從事商品促銷、議價、推廣及服務,進而達成企業行銷的最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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